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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博体育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文科转债”将于2023年8月21日按面值支付第三年利息,每10张“文科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10.00元(含税)

  5.“文科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8%,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5%,第六年为3.5%

  6.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8月18日安博体育,在2023年8月18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3年8月18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9号”文核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公开发行了9,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5,000.00万元安博体育。根据《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文科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度付息一次,现将“文科转债”2022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19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8.可转债利息: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8%,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5%,第六年为3.5%

  9.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0年8月20日,T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园林。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安博体育,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园林,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于2020年10月16日出具的《2020年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文科转债信用等级为AA-。

  根据中证鹏元于2021年6月11日出具的《2020年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文科转债信用等级为AA-。

  根据中证鹏元于2021年10月14日出具的《中证鹏元关于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的公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文科转债信用等级为AA-。

  根据中证鹏元于2022年2月17日出具的《中证鹏元关于下调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文科转债”信用等级的公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负面”,文科转债信用等级为A+。

  根据中证鹏元于2022年6月28日出具的《2020年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负面”,文科转债信用等级为A+。

  根据中证鹏元于2023年6月12日出具的《2020年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安博体育,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文科转债信用等级为A-。

  根据《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文科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2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19日,票面利率为1.0%,每10张“文科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0元(含税)安博体育。

  对于“文科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8.0元;对于持有“文科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0元(即免征所得税);对于“文科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每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10元,其他债券持有人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3年8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文科转债”持有人。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投资者如需了解“文科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安博体育安博体育安博体育安博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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